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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定九大类禁飞区域!济南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系统

转载 2021-06-30 13:55 齐鲁壹点 来源:齐鲁壹点

6月30日,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围绕《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》相关情况进行介绍。《通告》填补济南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规空白,划定了9大类禁飞区域。

划定9大类禁飞区域

《通告》明确了无人机生产者、销售者、行业协会、拥有者的相关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。在《通告》中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管理责任体系,对各方责任义务进行合理分配分担,让安全监管手段和体系有了实质性的进步,提升了所有参与者的法律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促进民用无人机的发展长远健康发展。

《通告》明确了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禁飞区域类型和范围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在《通告》第八条中,划定了9大类禁飞区域。在第十条中,确定了违规飞行需要承担的后果等相关事项。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“黑飞”行为,维护国家安全、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,切实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
同时,建立了“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”。平台搭建是智能化监控助力安全监管的具体体现,简化了相关的报备流程和时限,实现了无人机基础信息全面化、可视化,从技术层面推动了无人机飞行活动,由过去的被动摸排向主动申报转变,由无序状态向有序规范状态的转变,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。

填补济南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规空白

《通告》作为本市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,有效填补了济南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法规空白,体现了三个层面的意义:

一是在法治层面,标志着济南市民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,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,为规范济南市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;

二是在管理层面,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,我市将迎来多个国家重大活动及国际盛事等,《通告》的出台在源头上有效防范无人驾驶航空器“黑飞”造成的安全事件的发生,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、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,切实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;

三是在服务层面,为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提供了合法飞行的申报渠道,让日常飞行变得有据可依,为无人机业态的健康发展和有序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,实现了服务有温度,管理无感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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